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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户:
由于2012年度已经结束,根据工商部门规定,年检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。
办理该项业务需准备资料如下:
1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,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,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2、营业执照电子副本(如有);
3、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,提供相关许可证件、批准文件(必须在有效期内);
4、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(可由我司提供);
5、公章、法人章;
6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》(工商企字【2007】33号)规定,应当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有如下类型的公司:
(1)一人有限责任公司;
(2)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、证券、期货的公司;
(3)从事保险、评估、担保、房地产经纪;
(4)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。
7、企业为分支机构的,还应当提供总公司2012年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8、根据企业情况,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。
请客户看到本通知后及时安排贵司的工商年检以及安排审计报告(有需要者)事项,若需要我司代理的请及时联系我司工作人员。
联络人 崔小姐 189-3092-4103
以上,十分感谢贵司的支持与信任,顺致商祺!